13人死亡、3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799萬元。2023年1月15日,就在春節前幾天,遼寧省盤錦浩業化工有限公司發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
遼寧省應急管理廳近日公布該起事故責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目前,事故企業已全面整改並恢復生產,14名事故責任人已全部判決完畢,3家事故責任單位和11名責任人員,已合計罰款5957萬元。盤錦市市委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等48名監察對象已分別給予不同程度的黨紀、政務處理處分。
此外,在評估報告中還提出在一季度國務院安全生產明查暗訪中發現部分危化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不清楚「1·15」事故情況。吸取同類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工作,仍然存在盲區。
事件回顧:2023年1月15日13時25分左右,盤錦浩業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裝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帶壓密封作業過程中發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799萬元。2023年8月25日事故調查報告在遼寧省應急管理廳官網公布顯示,14名事故責任人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同時事故調查報告還提出對11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48名與事故有關的公職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對浩業化工、江達揚升、中化十四建等責任單位進行罰款、書面檢查的處理建議。
責任追究已全部落實到位
事故調查報告中行政處罰、刑事責任追究、黨政紀處分等責任追究建議已全部落實:
對浩業化工董事長、江達揚升施工隊長、中化十四建16萬噸烷基化裝置項目部施工負責人、融達監理總經理等14人提出的追究刑事責任的建議,目前已經全部判決完畢,其中4人按照重大責任事故罪判決,9人按照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決(1人因其他罪行已在服刑之中)。
對3家事故責任單位和11名責任人員進行了行政處罰,合計罰款5957萬元,現已全部繳納到位;融達監理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監理資質已被依法吊銷。
對盤錦市市委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有關政府部門人員共計48名監察對象分別給予了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警告、記過、撤職、降級等不同程度的黨紀、政務處理處分。
事故企業已全面整改並恢復生產
浩業化工有限公司開展了全廠停產大檢修,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突出問題:
一是開展了為期9個月的大檢修,檢修項目共計519大項、共計17424小項,檢修更換各類設備4167台。
二是制定了「1+6」隱患排查方案,通過企業自查、外聘專業機構、安全設計診斷、特種設備檢定四種方式開展隱患排查工作。2023年檢查出問題、隱患和建議提升項共計1814項,已整改1725項,計劃整改45項,建議提升項44項。
三是復產工作準備充分。企業重新修訂了各層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了安全管理工作,並修訂完善了92項制度,實施了梳理崗位編制、組織員工培訓、修訂工藝指標以及做好開車前安全檢查(PSSR檢查)等措施。
盤錦市委、市政府組織市直部門、屬地政府、第三方機構和企業召開復產聯席會議,強化企業自查、部門覆核、權威機構綜合評估「三層」把關,確保企業隱患排查徹底、整改合格。
2023年7月6日首批覆產裝置一次開車成功,同年11月27日其餘計劃復產裝置全部實現開工。
存在問題情況
評估組在評估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部分企業汲取事故教訓還不深刻。在一季度國務院安全生產明查暗訪中發現,部分危化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不清楚「1·15」事故情況,企業安全風險承諾與實際不符、重大組織變更未研判風險、操作工不熟悉崗位異常工況處置措施、特種作業人員未取證等同類隱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吸取同類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工作仍然存在盲區。
二是在落實行業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配合的監管機制建設上還存在差距。各部門基本上都能夠履行監管職責,但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方面機制還不夠順暢,行業部門牽頭作用發揮不夠,對鄉鎮監管人員監管能力的指導不夠,監管合力還沒有有效形成。
三是企業在風險全面辨識與動態排查隱患方面還存在差距。部分企業在全面加強風險辨識、動態排查隱患方面能力不足,對第三方作業管理不到位,對施工單位施工方案審核把關不嚴;安全風險研判制度不健全、要求不明確,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預防措施描述不準確,部門職責不明確;風險防控措施存在漏洞,安全指標數據監控還存在不足;特種設備管理存在漏洞,部分特種設備管道還未完成登記。
四是化工園區安全管理仍需持續提升。盤錦市化工園區數量多,但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的園區還是少數,部分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和整治提升精準性、有效性不高,存在缺乏規劃統籌、功能定位不清、企業入園門檻低、配套水平不高、監管力量不足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