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25日)表示,新界區2025年農曆年宵市場攤位將於11月1日開始公開競投,合共758個攤位,包括521個濕貨攤位、230個乾貨攤位和7個快餐攤位。
9個年宵市場分別設於荃灣沙咀道遊樂場、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屯門天后廟廣場、西貢萬宜遊樂場、將軍澳寶康公園、北區石湖墟遊樂場、葵青葵涌運動場和沙田源禾遊樂場。
荃灣、元朗和葵青年宵市場攤位的競投分別於11月1日、5日及11日,在九龍荔枝角荔灣道十九號荔枝角政府合署二樓禮堂舉行。每日競投均分上午及下午兩個時段進行,上午時段由9時至中午12時30分,下午時段則由2時開始,直至競投結束為止。
大埔、西貢和將軍澳、北區,以及沙田年宵市場攤位的競投分別於11月4日、7日、8日和12日在上址舉行,由上午9時或9時30分直至競投結束為止。
屯門天后廟廣場年宵市場的攤位競投則於11月6日在屯門井財街27號井財街社區會堂舉行,由上午9時30分直至競投結束為止。
競投詳情如下:
荃灣沙咀道遊樂場
競投日期:11月1日(星期五)
攤位數目:126個
上午時段:濕貨(1至64號攤位)
下午時段:濕貨(65至96號攤位)、乾貨
攤位底價:
濕貨:1770元
乾貨(普通型):8480元
乾貨(大型):12720元
大埔天后宮風水廣場
競投日期:11月4日(星期一)
攤位數目:61個
攤位類別:乾貨、濕貨、快餐
攤位底價:
乾貨:1450元
濕貨:2270元
快餐:5480元
元朗東頭工業區遊樂場
競投日期:11月5日(星期二)
攤位數目:158個
上午時段:乾貨、濕貨(57至72號攤位)
下午時段:濕貨(77至156號攤位)、快餐
攤位底價:
乾貨(普通型):1350元
乾貨(大型):2030元
濕貨:700元
快餐:5480元
屯門天后廟廣場
競投日期:11月6日(星期三)
攤位數目:57個
攤位類別:濕貨、乾貨、快餐
攤位底價:
濕貨:1490元
乾貨:2140元
快餐:2740元
西貢萬宜遊樂場
競投日期:11月7日(星期四)
攤位數目:20個
攤位類別:乾貨、濕貨
攤位底價:
乾貨:450元
濕貨:380元
將軍澳寶康公園
競投日期:11月7日(星期四)
攤位數目:90個
攤位類別:乾貨、濕貨、快餐
攤位底價:
乾貨(普通型):1540元
乾貨(大型): 2310元
濕貨:830元
快餐:4570元
北區石湖墟遊樂場
競投日期:11月8日(星期五)
攤位數目:73個
攤位類別:濕貨、乾貨
攤位底價:
濕貨:710元
乾貨(普通型):1540元
乾貨(大型):2310元
葵青葵涌運動場
競投日期:11月11日(星期一)
攤位數目:98個
上午時段:濕貨(1至56號攤位)
下午時段:濕貨(57至76號攤位)、乾貨
攤位底價:
濕貨:490元
乾貨(普通型):2250元
乾貨(大型):3380元
沙田源禾遊樂場
競投日期:11月12日(星期二)
攤位數目:75個
攤位類別:乾貨、濕貨
攤位底價:
乾貨(普通型):4570元
乾貨(大型):6860元
濕貨: 3580元
年宵市場開放前3日供搭建攤位
凡年滿18歲或以上並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均可參加農曆年宵市場攤位競投。
投標者可競投多於一個攤位。投得攤位後,投標者須即時繳付成功出價的款額及親自以自己名義登記為有關攤位的獲許可人,並須即場簽署特許協議,否則會喪失獲得經營該攤位的權利。
年宵市場於開放前3日(2025年1月20至22日)供獲許可人搭建攤位。若出現無法預料的情況,導致整段特許期(包括搭建攤位和年宵營業時間)縮短,政府有權延遲開始日期和縮短特許期,食環署會把競投價格(使用費)按剩餘日期比例無息退還予攤位獲許可人。
攤位獲許可人須在1月29日上午7時前,把整個檔架及一切營業工具移離准用範圍,並清理所有垃圾、廢屑和未售出的商品(不論損毀與否)。
只可在攤位售賣及推廣准售商品
食環署提醒攤位獲許可人只可在其攤位售賣及推廣准售商品,不得使用准用範圍作任何其他活動。倘食環署認為獲許可人在場地內為宣傳、推廣、陳列、展示或售賣准售商品而進行的活動是違法、不利於國家安全、不道德,或是不符合年宵市場的宗旨,食環署有權指示獲許可人停止有關活動,而獲許可人必須立即遵從署方指示。
攤位獲許可人亦須明確同意,不會在准用範圍及附近地方銷毀、毀爛或棄置任何未售出的商品。他們可以在1月29日日上午7時前自願將未售出的花卉及盆栽即場送交食環署處置,惟食環署不會支付任何費用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賠償。
乾貨攤位高度不超過3米 濕貨及快餐攤位不超過4米半
根據特許協議,除在指定攤位外,攤位獲許可人不得在准用範圍內存放、貯存或使用壓縮氦氣瓶。而每個指定攤位可在准用範圍內存放、貯存或使用氦氣的分量須等於或低於《2012年危險品(適用及豁免)規例》(第295E章)所訂明無須領取牌照的分量,相等於150公升的氦氣。攤位獲許可人亦不准售賣飄浮的LED發光氣球及觀賞魚。
此外,特許協議亦列明乾貨攤位的高度不得距離地面超過3米。濕貨攤位和快餐攤位的高度不得距離地面超過4米半。濕貨攤位和快餐攤位的高度如距離地面超過3米,獲許可人須自費聘用一名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或《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59I章)規定的合資格人士,在活動舉行前為其攤位准用範圍內的搭建物向食環署提供安全證明的正本,並在該攤位的搭建物上張貼一份上述安全證明的副本。
投得攤位的人士須遵守特許協議內所列的全部條款及規定,否則署方有權解除該特許協議,而獲許可人須即時將攤位騰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