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今日(25日)宣布,按專用石油氣加氣站(專用氣站)的合約規條,在11月1日至30日期間,專用氣站的車用石油氣上限價格升至每公升3.71元至4.6元,升幅為每公升0.1元至0.11元。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表示,車用石油氣上限價格是按照合約指定的定價公式釐訂。該定價公式包括國際石油氣價格及石油氣營運價格兩個元素。國際石油氣價格是指上一個月的國際石油氣價格,而石油氣營運價格會在每年2月1日及6月1日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及名義工資指數的平均變動調整。
以下是11月適用於各專用氣站的車用石油氣上限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