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強積金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分別委任關百豪和麥萃才,擔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為期2年,由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包括首末兩天。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今日(25日)歡迎有關任命,並表示諮詢委員會負責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的效能和效率,以及《強積金條例》的運作向積金局提供意見。相信憑藉關百豪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及勞資關係方面豐富的知識和深厚的經驗,將有效領導諮詢委員會向積金局提供具洞察力的建議。
發言人亦感謝即將卸任的主席葉國謙以及副主席方蘊萱,在過去多年對諮詢委員會作出的寶貴貢獻。
諮詢委員會新成員名單:主席關百豪、副主席麥萃才,成員包括何超平、李詠民、李子恩、連少冬、丘燿誠、于健安及徐閔,積金局代表行政總監鄭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