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24日)公布,在加強打擊海路走私香煙活動之下,於10月3日至21日期間透過風險管理和情報分析,偵破4宗以海運貨櫃走私香煙的案件,檢獲共約5100萬支懷疑私煙及約1700公斤懷疑未完稅製成煙草,估計市值共約2.4億元,應課稅值約1.8億元。
首宗案件中,海關3日在葵涌海關大樓驗貨場揀選及查驗一個從泰國抵港,報稱載有米線的40呎貨櫃。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貨櫃內檢獲約800萬支懷疑私煙,並拘捕一名63歲懷疑涉案本地男子。
第二宗案件中,海關10日在屯門內河船碼頭海關大樓驗貨場揀選及查驗兩個從新加坡經內地抵港,分別報稱載有照明配件及廚房用具的40呎貨櫃。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貨櫃內檢獲約2100萬支懷疑私煙。
第三宗案件中,海關16日對一個從越南經內地抵港,報稱載有廚房用品的40呎貨櫃進行查驗,獲約1000萬支懷疑私煙,並拘捕一名66歲貨櫃車司機。在同日稍後的監控遞送行動中,海關人員在元朗唐人新村一個鐵皮場再拘捕一名44歲男子,並於翌日在新界古洞另一個鐵皮場檢獲約180萬支懷疑私煙和約1700公斤懷疑未完稅製成煙草。
第四宗案件中,海關在跟進調查後,於21日再於屯門內河船碼頭驗貨場查驗一個從越南經內地抵港,報稱載有廚房用品的40呎貨櫃。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該貨櫃內檢獲約1100萬支懷疑私煙。
4宗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從源頭堵截,並透過針對貯存及分銷販賣多管齊下的執法策略,致力打擊私煙活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另外,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頂圖圖説:第一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私煙。(政府新聞處)
第二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私煙。(政府新聞處)
第三宗案件中檢獲的部分懷疑私煙。(政府新聞處)
第四宗案件中檢獲的懷疑私煙。(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