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納由陳鎮仁擔任主席的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在2024至25年度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3%。上述薪酬調整會追溯至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其中,經調整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每月薪酬為411500元,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每月薪酬為399950元,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每月薪酬為360650元,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每月薪酬為343750元,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及區域法院首席法官每月薪酬為278750元。
政府發言人今日(23日)表示,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有關2024至25年度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其商議的基礎;並已以平衡的方法考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2008年5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以及司法機構的立場。
一籃子因素包括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和工作量方面的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退休福利;法官及司法人員所享有的福利和津貼;司法服務的特點——例如司法職位的任期保障、聲望及崇高地位;禁止離職後再在香港私人執業的規定;海外的薪酬安排;生活費用的調整幅度;香港的整體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私營機構的薪酬水平及趨勢;及以公營機構薪酬作為參考。
就是次薪酬調整建議,政府將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