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3日)以70票贊成、5票反對及6票棄權,三讀通過《2024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落實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的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並將於2024/25年度第四季起實施,以體現「能者多付」的原則,預計政府收入每年可增加約8.2億元。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2024/2025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於2025年1至3月開始實施住宅物業累進差餉制度,其中,應課差餉租值為55萬元或以下的住宅物業單位(佔約98%的私人住宅物業),差餉徵收率會維持在5%。
應課差餉租值超過55萬元的住宅物業單位,應繳差餉分3級累進徵收:首55萬元租值徵收5%差餉,另外25萬元租值徵收8%,餘額徵收12%差餉。
非住宅物業,包括用作商業活動或社會服務的物業單位,不在累進差餉制度的涵蓋範圍內,例如商業大廈、工廠大廈、商舖、酒店、託兒所、安老院、青年宿舍、度假營等。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政府估計只有約1.9%,即大約4.2萬個住宅物業需要在累進差餉制度下多繳差餉,對整體住宅物業市場不會有很大影響。他說,政府在制定相關制度時,已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差餉繳納人的負擔能力、應課差餉租值所反映的市場租金、預計可增加的差餉收入等。
許正宇指出,香港的簡單低稅制一直包含累進元素,以薪俸稅為例,現時有5個累進階梯,而新差餉制度只有3個。認為新制度不會影響香港的簡單低稅制,同時修例不會波及工商物業,因此不會影響香港整體競爭力。
《條例草案》將於11月1日刊憲,差餉物業估價署亦會通知受影響的差餉繳納人。本財政年度第四季發出的季度徵收差餉通知書將反映適用個案的累進差餉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