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惠明有限公司因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10月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萬元。案情涉及一宗於2023年12月25日在打鼓嶺一堆填區發生的致命意外。
去年12月25日,一名男工人在協助廢物傾倒工作時,被夾於廢物貨櫃拖車車尾與廢物傾倒台之間,送院後證實死亡。勞工處當時對此表示高度關注及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警方到場調查。圖源 星島日報
工人送院搶救。圖源 香港01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