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0日9時54分,群眾報警稱發現疑似販賣嬰兒線索。江蘇省江陰市公安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開展工作,第一時間將犯罪嫌疑人蘇某某(男,22歲)控制並帶回公安機關。
經審查,蘇某某對其通過網絡平台充當中介,促成買賣嬰兒交易並獲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現查明,2024年10月6日,送養人李某某(女,18歲,外省在江陰務工)生下一子,因無力撫養,通過其表姐夫薛某在網上發布信息尋找領養人。蘇某某看到相關信息後,聯繫到外省有領養需求的馮某某夫婦,於10月19日晚在江陰當面交易。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趕赴外省,在當地公安機關協助下,將收買嬰兒的馮某某等人抓獲,安全解救被販賣嬰兒。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涉及在其他省市的犯罪線索,公安機關也將徹查到底。
對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始終保持「零容忍」,堅決依法打擊,堅決維護婦女兒童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