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6個月適應期明日(21日)結束。環保署提醒商戶,若尚有未用完存貨,可考慮與供應商商討收回及外銷,或聯絡相關塑膠回收商作回收及再造處理。
環保署指,適應期完結後,署方會首先巡查適應期內仍未合規的店舖,若發現零售商仍未符合新法例要求,會即場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改善。若之後仍未合規,便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至於餐飲和酒店業等,環保署亦會就投訴採取行動,若發現違規,同樣會發出警告信。
環保署引述餐飲業界普遍反映,很多外賣的食客已逐漸習慣自備餐具;連鎖食肆約八成顧客已選擇不需要外賣餐具,約有三成食肆甚至不再提供任何外賣餐具,估計自「走塑」新法例實施以來,餐飲業已減少使用超過3000萬套即棄餐具。環保署「綠色餐具平台」上的供應商數目,已由60多間增加至150多間,非塑膠替代產品的數量也增加至1700多款。
環保署又引述酒店業指,自新法例實施以來,旅客對新措施的適應情況良好,普遍接受及支持,同時即棄塑膠用品的使用量也大幅減少了超過八成。
圖源:環境及生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