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新聞發布會18日在廣州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廣東已出台《廣東省深化職務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實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廣東省高校和科研事業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認定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兩份新文件。
「這兩份文件是我們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具體抓手和可操作細則。」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廳長王月琴介紹稱,《實施方案》和《工作指引》兩份文件針對科技成果轉化中存在的痛點和堵點,聚焦高校和科研事業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不敢轉、不想轉、不會轉」問題,突出機制改革和部門協同,旨在打通政策法規落地的「最後一公里」。
王月琴稱,《實施方案》的主題詞是放權、激勵和保障,是國內首個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兩辦」名義出台的聚焦職務科技成果管理改革的政策文件。
根據《實施方案》,廣東的高校和科研事業單位可以自主開展成果轉讓、許可或作價投資,不需報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對轉化的成果可以自主決定是否進行資產評估;允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國有資產清產核資時不再包括職務科技成果。
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有時會讓科研人員感到為難。比如在轉化前的定價環節中,如果成果定價過低或轉化失敗,就可能觸及「國有資產流失」;而如果成果定價過高,企業和金融機構可能缺乏投資意願,單位有可能面臨「國有資產閒置」的問題。
《工作指引》有望消除這種後顧之憂。據介紹,這是國內首個由政府部門牽頭制定、具有實操性的成果轉化盡職免責文件。
《工作指引》明確,盡職免責認定的主體是廣東省科技部門和高校、科研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解決了「誰來管」的問題。同時,明確了盡職免責的條件和免責的情形,解決「管什麼」的問題;明確了啟動認定工作的條件及認定工作流程,解決「怎麼管」的問題。(中新網記者 程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