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昨日強烈駁斥歐洲聯盟(歐盟)及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英國外長和美國國務卿(七國外長)與歐盟高級代表就5月8日在香港舉行的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分別發表的兩份聲明。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強烈反對兩份聲明中就行政長官選舉作出的無端批評和不實評論。再者,他們公然干預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亦明顯違反了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
強調選舉公開公平誠實
根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第43條,行政長官同時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而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由《基本法》附件一規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1年3月30日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以完善選舉制度後,所有相關的選舉法例已獲立法會通過。根據完善選舉制度舉行的選舉,包括5月8日舉行的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均已嚴格按照法例要求,公開、公平和誠實地進行。
任何有關完善選舉制度削弱香港管治中的民主成分的指控皆是錯誤的。相反,完善選舉制度擴大了行政長官選舉選民基礎的代表性。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由原來四個界別合共1200名委員擴大到五個界別合共1500名委員。新增合資格選出行政長官的界別分組委員來自基層組織、地區團體、中小企業及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
對於批評香港選舉制度的人士選擇完全無視香港自2019年下半年起,有獲選出的立法會議員利用其時的政治架構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使香港面對持續接近一年前所未見的挑戰和安全風險,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失望。
完善選制助擴選民代表性
設立法定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是為了確保選委會、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中的候選人符合《基本法》第104條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此憲制要求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對立志出任公職的人而言亦是相當普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1年3月的決定並沒有改變《基本法》第45條下有關以普選選出行政長官的終極目標。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和保障社會的整體利益均有利於香港民主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