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湖北省英雄烈士保護條例》(以下簡稱《保護條例》)。據悉,《保護條例》共七章四十五條,是全國第一部英雄烈士保護領域的地方性法規。
《保護條例》分別為總則、英雄烈士緬懷紀念、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宣傳弘揚、英雄烈士遺屬撫恤優待、法律責任和附則,旨在進一步完善英雄烈士緬懷紀念機制,強化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管理,深化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弘揚,落實英雄烈士遺屬撫恤優待。
在完善英雄烈士緬懷紀念機制方面,《保護條例》通過規範烈士紀念日活動、禮兵儀仗、送迎安葬儀式等事項,實現「一場儀式一堂課」,讓緬懷紀念活動成為全社會銘記英烈功勳榮譽、傳承英烈精神的鮮活載體。對不便到現場祭掃的,《保護條例》也提倡以網絡祭掃的形式緬懷英烈。
此外,《保護條例》着力解決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由誰管、怎麼管、如何用等問題。在管理主體上,明確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以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為原則,以現行保護管理單位繼續負責保護管理為例外。在管理方式上,針對上位法規定,結合湖北省實際予以細化,依法明確了八類禁止性行為清單。同時,在保護利用上,《保護條例》進一步加大英雄烈士紀念設施開放力度,明確在重要紀念日、重大慶典日適當延長開放時間,方便社會公眾瞻仰、悼念。
為宣傳英烈事跡,賡續紅色血脈,《保護條例》規定通過史料研究、展陳展示、文藝創作、媒介傳播等形式,傳承和弘揚英烈事跡和精神,讓紅色故事煥發新的生命力。明確將英雄烈士名錄和事跡載入地方志,讓世代銘記英烈。注重加強英烈講解員隊伍建設,培育「紅色使者」。同時,以青少年學生為重點,明確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應該依託英雄烈士紀念設施開展教學教育活動,組織學生瞻仰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祭掃英雄烈士、擔任志願講解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國防教育、紀念教育和研學活動,推動英烈精神薪火相傳。
在落實英雄烈士遺屬撫恤優待方面,《保護條例》明確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足額發放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並依法保障其他撫恤補助待遇,這也是首次在全國以地方性法規形式明確一次性撫慰金制度。
同時,在英雄烈士遺屬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就業、養老、住房等方面優待的基礎上,《保護條例》明確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制定、及時更新優待目錄清單,保障各項優撫政策實施。條例還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定期走訪慰問、常態化聯繫英雄烈士遺屬,關心遺屬生活情況,為社會各界關愛和幫扶遺屬提供便利。(記者 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