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記者從鄭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鄭州市賈魯河保護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24年11月28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同時批准了鄭州、開封、許昌和周口四市的賈魯河保護條例,將自今年3月1日起同時施行。據悉,這是鄭州市首次協同立法實踐,也是區域協同治理和地方立法形式的一次創新。
發佈會上,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魏東介紹,由於賈魯河流域內各地發展需求、功能定位、產業佈局、保護方式和執法標準等存在差異,導致各地在生態保護、水資源保護、防汛防洪、產業發展等方面各有側重。同時,上下游在河道銜接、上游來水流量控制等方面存在一些治理難題。鄭州、開封、許昌和周口四市有必要通過協同立法就聯合治理、聯合執法等問題達成共識,以法治之力共促流域協同治理。
為滿足市民親水休閒娛樂需求,讓大家共享賈魯河治理成果,鄭州市將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放開堤頂道路。沿河兩岸濱河路、麗水路已通車且與堤頂道路銜接的路段,可放開通行;尚未建成路段,待建設完成後再行放開。但需注意,防汛期間,賈魯河堤頂道路禁止與防汛無關的車輛通行。
在垂釣規定上,新修訂的《條例》有較大調整。除部分區域禁止垂釣外,賈魯河其他區域全部放開。禁止垂釣區域包括天鵝保護區、安全風險隱患較大區域、防汛響應期間以及後期綜合各方意見確定的其他需禁釣區域。
《條例》從多維度對賈魯河進行保護規定,此次修訂施行是賈魯河保護與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將助力賈魯河成為安全、生態、文化、幸福之河,為鄭州市民創造更美好的生活環境。
近年來,河南省、鄭州市兩級對賈魯河進行綜合治理,將有力保障和維護賈魯河水生態、水安全。鄭州、開封、許昌、周口四市開展協同立法,是從整體和全局角度尋求生態文明建設的治理之道,是全方位、全過程推進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自覺行動,有利於鞏固已有成果、總結經驗做法。(記者 王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