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星期是「三八婦女節」,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聯合多個團體共同倡議將保障在職婦女免受性騷擾納入企業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的重要指標之一。委員會主席葛珮帆指,未來會約見不同相關的推動ESG組織與監管機構,希望他們都重視職場婦女面對之問題。至於立法是最後手段,因有一定難度,所有牽涉ESG東西都變成法例要求有一定阻力和難度。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聯同數個合辦單位,包括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大灣區香港女企業家總會和香港島婦女聯會一同舉辦「履行企業ESG責任 拒絕職場性騷擾」行動日。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重申性騷擾其實並非無傷大雅的玩笑,而是冒犯和侵犯其他人違法的行為。
葛珮帆介紹,在過去幾星期主要透過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發放問卷給不同企業,並收到104份有效問卷。此外也向婦女僱員發出問卷,收回311份有效問卷。企業方面有45%稱有訂立「性騷擾指引聲明」,32.7%沒有和22.1%不清楚,她覺得超過一半企業沒有訂立「性騷擾指引聲明」是不理想。至於96.2%受訪企業或管理人員認知公司規模無論大小都應一律受到《性別歧視條例》規管,但超過9成僱主是沒有接受過相關培訓,同時只有約65%僱主是有充分信心掌握有關職場性騷擾定義與行為。
圖為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右一)指很多婦女在職場上仍面對性騷擾問題,有因深感困擾求助無門,有擔心工作而選擇沉默,有人更因此被迫放棄原本覺得有大好前途的工作。
出席新聞分布會人士進行大合照。
女性僱員方面,64.6%表示沒有遇過職場性騷擾,但超過3成有遇過,包括18.4%和身體接觸有關,如輕拍、捏、強吻等,18.8%涉及非言語暗示如被人色迷迷的看着,另有19.9%涉及言語、文字和電子訊息,如有人發「鹹濕笑話」或者發一些有性相關或身體部位相關的照片或電子訊息等,8.7%是感到不安的環境如用手機去展示一些淫穢性照片。當中60.6%遇到性騷擾女士沒有處理,分別有27.5%覺得這些都是工作常見情況見怪不怪而不處理,另有25%不想令到情況變壞或令到關係惡化,17.5%認為處理沒有幫助,各有5%不清楚投訴途徑與害怕失去工作,2.5%認為投訴程序繁複。以上結果顯示部分職場可能潛在職場性騷擾文化,有些婦女覺得見怪不怪就啞忍。
圖為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會長麥美儀(右)。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會長麥美儀指,鼓勵企業能制定其性騷擾政策。平等機會委員會已製作「防止職場性騷擾 中小型企業僱主小錦囊」小冊子,幫助到中小企可制定和完善職場性騷擾政策和措施。她認為企業無論大小應參考指引制訂公司性騷擾政府,向全體職員包括新入職員工發布和解釋。由於政策在環境不同時都會改變,故希望企業能定期檢討。麥美儀更認為如果公司政策能包括職場性騷擾,相信能提升員工對公司忠誠度和令公司可提升形象。
圖為大灣區香港女企業家總會會長梁賀琪。
大灣區香港女企業家總會會長梁賀琪提到,公眾對職場性騷擾定義十分模糊。她提出3點建議,第一是當局應利用不同媒體作宣傳,例如如何應對、設立投訴熱線;第二為宣傳內容應同時分析和說明社會經常出現誤解地方;第三是教育方面在高中和大學生應為他們提供講座,透過案例與實際情況的分享,令即將投入職場學生增意識,可時刻知道究竟怎樣可以保護自己。至於平機會、企業、地區組織應向中小企提供免費專題講座,透過定期培訓令僱主、管理人員更加可掌握職場性騷擾的正確定義,在工作安排和人事調動上都應盡量避免相應風險,以保持警惕。
圖為香港島婦女聯會主席金玲。
香港島婦女聯會主席金玲建議要加強事主心理輔導和保障其私隱,故建議企業一旦發生不愉快事件應盡量從事主的本身出發,確保相關事主的私隱得到有效保障,提供專業心理輔導和支援服務。如果公司企業有資源,希望管理層妥善調整工作安排或崗位,減少事主再一次蒙受心理傷害。至於面對職場性騷擾不應該啞忍,社會各界應消除對女性不平等問題,然後透過社會不同渠道宣傳教育,支持女性參與社會事務,積極鼓勵提升女性在決策層中的比例。
圖為平等機會委員會行政總監(營運)朱祟文。
平等機會委員會行政總監(營運)朱祟文稱,研究結果與會方多年來進行的相若,當中的重點是性騷擾這問題在職場存在,並可說是嚴重。他提出性騷擾定義為「向另一人做一些事,牽涉性並令對方感到不受歡迎,而第三點是客觀人一個第三者考慮其他相關情況都感覺受屈者是會有一些感到冒犯時,才是性騷擾。他同意平機會應該多與中小企合作,給一些免費訓練。由於會方人手始終有限,故希望聯會如果有機會集合到一班員工,有比較大、比較多人數,免費培訓可以進行。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回答傳媒提問。
朱祟文續稱,公司接獲有人舉報後沒有處理是很大問題,因法例上有轉承責任概念,假如有人觸犯《性別歧視條例》,包括性騷擾,僱員犯錯等同僱主犯錯,法例想逼公司做事,需要有政策去改善,而唯一可解脫轉承責任方法是進行一些合理切實可行措施。平機會已寫了實務守則,經過立法會擺一個月如果沒有任何建議就通過了,法官屆時可作參考。合理切實可行措施如公司需有政策、相關培訓、投訴渠道,應該找哪位經理和撥打什麼電話,並應嚴正嚴肅地處理投訴,如果有人犯錯需作出懲處。(圖片:蔡啟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