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本月11日及12日分別接獲兩宗報案,指有學生於旺角及長沙灣內往返學校途中,遭人尾隨並作出騷擾。
深水埗及長沙灣分區特遣隊經調查後,於昨日(13日)深水埗拘捕一名姓佘(48歲)男子,以及於長沙灣拘捕一名姓黃(47歲)男子,兩人均涉嫌「遊蕩」罪。行動中檢獲被捕人案發時身穿的衣物,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分別交由旺角刑事調查隊第6隊及深水埗刑事調查隊第7隊接手調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條「遊蕩」罪,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警方呼籲,任何父母如懷疑其子女遭受滋擾,應立即報警。(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