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表示,為避免市民在本月26日 《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之前趕急申請換牌和執照續期,運輸署將實施安排,所有在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換牌照,即6月25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6月25日或之前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4個月或12個月。
所有在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換領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可在6月25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運輸署強調,有關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但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牌照服務,署方表示合資格的牌照、執照持有人不用揣測預算案可能提高收費而趕急續牌,有關安排與預算案的內容無任何關係。
圖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