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涉嫌串謀他人,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賣殼」協議,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成,今日(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分別被判監34個月及37個月。
詹培忠父子被控於2013年在「亞洲資源」公司的集資計劃中,串謀商人等在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賣殼」協議,詐騙聯交所、亞洲資源董事會和股東,涉及金額超過4200萬元。兩人早前被裁定兩項串謀欺詐罪成,同案另一名65歲女子王蓓麗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判監24個月。
案情指,當時79歲的詹培忠及55歲商人詹劍崙,於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間,串謀商人馬鐘鴻及其他人,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和股東,隱瞞馬鐘鴻與二人達成協議,即馬鐘鴻會向詹培忠支付2.1億元以控制亞洲資源全部已發行的70%至75%股本,令董事會批准配售新股及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及在公司公告中虛假指出董事或股東在可換股票據協議並無重大權益,促使股東通過決議。
廉政公署回應表示,會繼續與各金融監管機構緊密合作,打擊涉及上市公司的貪污及其他相關罪行,維護金融市場廉潔;亦已向區域法院申請充公令,追討涉案犯罪得益。另外,廉署又指早前已獲區院發出手令,通緝另一名涉案商人馬鐘鴻,通緝令仍生效。他被控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洗黑錢罪,2022年10月缺席聆訊後被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