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今日(20日)於奧運大樓舉行簡報會,發布《機構管治守則》(《守則》),為屬會提供務實可行的指引,共同提升機構管治水平。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見記者時表示,《守則》的推行有助各體育總會提升管治水平。他補充道,各體育總會不僅要對政府負責,亦要對市民大眾負責。
據悉,2026年底或之前,港協暨奧委會下屬的各體育總會要因應實際運作情況和需要落實執行《守則》。其間,港協暨奧委會將繼續與各屬會保持緊密溝通,定期跟進並提供協助,同時亦設立機制,以便必要時採取措施,介入協助管治持續不達標的屬會完善管理。
港協暨奧委會將於2027年初,向機構管治水平達標的屬會發出確認證書。由於確認證書是康文署考慮撥款申請的條件之一,不獲發確認證書的屬會,康文署將可能暫停向其發放恒常資助,直至屬會管治情況改善,並獲港協暨奧委會確認。而港協暨奧委會將確保運動員出賽和訓練安排不受影響。(B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