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47人涉於2020年參與所謂「35+」初選,計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2021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4人受審後於今年5月被裁定罪成;其餘2名被告李予信劉偉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劉偉聰被律政司上訴。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現確定下月19日上午10時於西九龍法院判刑。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聆訊預計需時1日。
31名被告認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岑敖暉和王百羽。除林景楠外,其餘人還押。
14名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及余慧明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均被還押。
2名被告劉偉聰及李予信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就劉偉聰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訴,劉偉聰獲准保釋。(中新社資料圖)